2011年07月26日 半岛晨报
公租房咋申请?谁来维修?如何确保公租房审批的阳光操作?记者昨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省已向各市下达《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公租房等各项保障性住房的时间表、程序更加明晰。
配租:公开摇号 顺序选房
对于公租房的分配,我省将与其他省方式一样,即采取公开摇号、顺序选房的方式。而且从审核到分配,整个过程都将通过媒体在网上进行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分配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据介绍,8月底前,我省将制定并公布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做好房屋分配预案,报送至辽宁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年初的规划,我省全年要完成34万套保障性住房任务,其中公共租赁住房9.28万套。截至6月15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建项目已开工31.78万套,开工率91.1%。
管理:商业化运营或居民自治
据了解,目前的公租房管理中,政府鼓励开发商在楼盘开发时同期建设保障性住房,政府可酌情在税费等方面进行优惠,也就是说可以由房屋开发商进行后期管理。
“居民自治管理在费用上要低一些,但最后千万别弄成‘谁都管,谁又都不管’”,市民李女士说,“居民自治管理也应该由街道等牵头,不能让公租房变成‘弃管房’”。
监管:参建单位对质量终身负责
对于公租房等保证性住房的质量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项目终身制”,建立标牌制度,在建筑外墙体挂铭牌,标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负责人姓名,所有参建单位和负责人要对项目质量终身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市民可方便地找到负责人。
另外,省、市、县将成立三级质量督察组,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督导、检查,落实各项质量管理措施。
筹资:政府补贴+开行贷款
据了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主要靠国家补助和银行贷款。目前国家和我省补助资金已基本到位,开发银行贷款也将在近期到位,下一步的关键是市县政府的配套资金的到位。一是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提取比例不得低于10%;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三是地方债券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四是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必须足额到位。此外社会、企业和居民个人出资也是资金来源的一部分。
在明年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我省将鼓励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商品房开发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