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3月28日 搜房网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史上最严厉的《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措施,要求各地方政府在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
搜房网从鞍山房管局网站获取到消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的要求,鞍山确定2011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
鞍山市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超过今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今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增幅为13%。
■部分城市调控目标
兰州:涨幅不超过9%,低于当地预期的GDP增长14%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的指标。
丹东:确定涨幅不超过9%-9.5%。
榆树:2011年度新建住房“增幅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而榆树2010年新建住房的价格增幅高达50.5%。
西安:涨幅不得高于15%。今年西安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指标为15%。
海口:涨幅要低于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2011年,海口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为10%左右。
济南: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肇庆:不高于本年度全市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嘉善:涨幅不高于本县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宜春:增幅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以内。
锦州:平均价格增幅拟定为不高于13%。
昆明:涨幅不能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按昆明十二五规划,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目标均为10%。
岳阳:平均价格增幅不高于10%。
沈阳:低于当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幅度(这两个指标预期目标为12%)。
合肥:涨幅不高于年度GDP及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贵阳:不高于全国平均值。
银川:涨幅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内(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预期目标为10%)。